递到jerry面前,他不走心的说了句谢谢,抿了一口有些满足的点了点头,然后问:“晨夕的中文学得怎么样了,在这种环境下学习中文还是很难的。”
我把杯子放回茶几上,靠在沙发上微微蹙眉,晨夕自从三岁开始我就让他学习中文,就是害怕他在这种环境下以后会把自己本国的语言忘记了,没想到三岁开始学习的他还是一样学不好,每当我想起来就让人发愁。
“他的口音根本就没办法矫正,还不是因为你在他小时候老用英文跟他说话,我已经跟努力的教他学了,成效不是很大。”
“那既然这样就不要让他学了啊,现在也还小,干嘛要学习那么多。”jerry摸了摸一旁高兴玩耍的出现的头,乐呵呵说道:“再说不会中文怎么了,会英文不就够了。”
我摇着头,否定说道:“那怎么行,再怎么说他也是中国人,以后中国话会成为这个世界上的流行语,他现在学会了以后怎么样也能当一个语文老师吧。”
其实除了这个,我还有一个小心思,就是想着万一有一天我带着晨夕回到中国定居,会中文并不吃亏。
至于为什么想要回国,是因为这些年答应回去见干妈,一直都把这个时间拖住了,现在虽然肩上的担子更重,但我想把这些年没有请过的假都一次性请了,再一个合适的时机带着晨夕回到家乡看看。
可能我骨子里还算是一个很传统的人吧,总觉得人要回到自己的国度去感受那份热情。
在我遐想之际爸妈刚好来电话,说已经帮我们订好了餐厅,我便给晨夕拿上外套,一同去了指定地点。
去的地方是唐人街里面的一家中国餐厅,每一年我们都会在这个地方定好位置,不管是谁的生辰,都要在这里吃上一顿中国饭,算是庆祝特别的日子时候顺便想念一下那个熟悉的国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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