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汝楫觉得富户也是农民,拍卖土地也算分田,顺便还能增加官府收入。
嗯,似乎不冲突。
罗汝楫又说:“那些被囚禁的妇人,愿意回家的,给些口粮让她们回去。不愿回家的,全部送去州衙。”
包括精神失常者,罗汝楫也懒得收容,一股脑儿扔给朱铭头疼去。
另外,朱铭下令由司理院审理,确定事实之后,再对富户进行抄家。罗汝楫却是先抄家,然后再移交给司理院,抄到多少财产只有他知道,反正随便上交一些给州衙即可。
其他几县也差不多,包括苏元老在内,也是先抄家再移送犯人。他们都觉得,朱铭的政令太过麻烦,来来回回得耗费两三个月。
只有西城县令最老实,因为他跟朱铭同在一个城里。
附廓县令,总是这般受气,啥事儿都缺乏自主权。
虽然执行过程一塌湖涂,完全偏离了朱铭的政令,还有胥吏趁机敲诈勒索良民。
但总体是有效的,各处小镇上的淫祠,一个不留皆被捣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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