牟先生在「四讲」中将康得的道德观推荐作为认识、解读儒家的正确方法。因为康得的道德观是「道德的神学」而不是「神学的道德」。
各宗教道德属後者。
按牟先生的说法,「道德的神学」属自律、自觉、感悟。是先天存在於人内心的。道德戒律本身就是上帝,实践者也成了上帝的化身。
「实践理X」已证明,这是极权与的根源。
牟先生的观点是建基於先验的「X本善」论不是基於科学知识的结论。而且儒家1UN1I在民主时代并非「善」类。「六四」事件背後的文化根源正是封建1UN1I观的结果。
「民主」、「」、「善」、「恶」都是「知识」後的结论,儒学是没有这些後天概念的。
《读者文摘》多年前所做的几次国际X「诚实」试验结果,数十城市中香港这个「儒家社会」诚实度每次皆排榜末。今天许多从政的高官被传媒揭出缺德之事也接二连三。由街头报摊的刋物内容也可看到香港人心的人文道德修养。廉政公署建立前的香港同样是个罪恶城。可见儒家1UN1I私德并不是有普遍意义的社会公德。
满口「礼义廉」的社会,现实却是另一回事。
「神学的道德」属「他律」。需通过上帝才能T现。上帝隐慝在心中人反而产生了自律。所谓「举头有神明」。这属心理学的知识。
但牟先生否认「知识」的道德只有自说自话。
如果将「神明」视为「他律」,这是宗教式的。是建立在「知识」的理X为基础。
如果将「神明」视为先天的「德X」,是不证自明的。其结果是不可预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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